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及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响应并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黎平分局积极参与县司法局牵头开展的2025年黎平“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一条街”活动。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介绍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印有环保宣传标语的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垃圾分类、秸秆焚烧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20多人次,答复群众意见10余条。

天柱分局会同多家单位,在凤城街道中心商业街(邮政银行旁)集中开展“宪法一条街”宣传活动,以互动式普法形式,推动宪法精神与生态环保理念深度融合,营造“人人学宪法、人人护生态”的浓厚氛围。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设置宣传展位,悬挂主题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宣传手册总计800余份,细致解读宪法中生态保护条款及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投诉等热点内容,有效提升了群众宪法意识和生态环保法治观念。

台江分局积极参加台江县“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台江分局工作人员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产品,以及现场讲解、答疑解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核心要义,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保常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文明建设知识,真正发挥了“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导作用。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围裙、帆布袋、水杯等宣传物品200余件,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

丹寨分局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主题,聚焦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多维度、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宪法精神与生态环保履职实践深度融合,筑牢生态保护法治根基。活动采用“集中宣讲”模式,实现普法全覆盖。在镇集贸市场设立会场,通过悬挂主题横幅、摆放普法展板,系统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生态保护条款及《生态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重点法规。结合“河长 + 林长”协作机制,现场讲解《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让法律条文走进生产生活。在活动现场设立“生态法治咨询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饮用水安全等问题提供“一对一”解答,重点宣讲宪法赋予公民的环境权利与义务,以及维权法律途径。用通俗语言解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规定,推动法治观念在基层扎根。累计发放《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宣传手册等各类普法资料300余份,印有法规要点的环保袋、围裙等宣传品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76余人次,解决实际问题53个。

12月4日,黄平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司法局在黄平县文化广场联合主办“汇聚志愿力量 共建美好社会”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一条街”暨国际志愿者日集中示范活动启动仪式,黄平分局组建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踊跃参与。活动现场,黄平分局志愿者们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图册、环保知识手册,送上印有“绿色生活 人人有责”等标语的实用围裙累计400份(件)。结合本地生态环境案例,用接地气、听得懂的苗语,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污染防治知识,讲解绿色低碳生活的具体技巧,引导大家从节约用电、规范垃圾分类、选择低碳出行等日常小事做起,将环保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剑河分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并配套发放环保手提袋、围裙纪念礼品等实用物资,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让专业法律条文“走出文本”,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环保袋等宣传品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岑巩分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司法局等部门,在岑巩县人民政府广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守护生态岑巩”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以“宪法+环保”解读模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生态保护条款,系统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逻辑,发放定制宣传手册500余份,结合岑巩生态保护实际,通过宣传展板、生态地图等载体开展多样性宣传,讲解㵲阳河流域特有鱼类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修复等本地实践。同时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开展互动,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节能降碳等生活技巧,引导形成“低碳消费、绿色生活”的行为自觉。

锦屏分局在县天马广场参与全县“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锦屏分局精心搭建宣传阵地,通过“悬挂主题横幅+设置咨询展台+发放特色物资+现场答疑解惑”的多元形式,打造沉浸式普法场景。工作人员围绕宪法中“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条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核心法规,用“家常话”解读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等关键内容,重点回应群众关心的小区油烟治理、饮用水安全、秸秆焚烧管控等热点问题,让专业法律条文“走出文本、走进生活”。为提升宣传实效,锦屏分局特别定制了印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标语的环保购物袋、雨伞、毛巾及便携宣传手册,将法治宣传与实用物资相结合,累计发放宪法读本、环保法规折页、特色宣传品等共计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覆盖群众200余人次。活动中,针对群众提出的“养殖废水排放合规标准”“噪声污染投诉渠道”等问题,工作人员逐一细致解答,同时引导群众通过“12345”、热线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切实打通生态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宪法知识和生态环境法治理念,有效提升了全民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形成“尊崇宪法、守护生态”的浓厚社会共识。未来,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健全生态法治宣传长效机制,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动宪法精神与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