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专业指导、科学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有力保障黔东南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局通过局网站发布公告、发函至有关单位、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推荐等形式征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专家库(第一批)专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开展审查。
现对拟纳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0855-8233215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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