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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52J200号建议的答复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52J20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6-09 17:21

尊敬的潘小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排污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农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

为进一步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州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等联合印发《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关于转发<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各县(市)编制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科学指导各县(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分区分类实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编制印发《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进一步明确: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和覆盖水平。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体整治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聚焦清水江、都柳江、㵲阳河等水环境敏感区域,重点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加强与传统村落、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等相衔接,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有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非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管控。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微)动力的生态处理技术。

一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州建成118个建制镇(不含城关镇)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11个建制镇独立建成了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7.78万吨/日,6个建制镇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把生活污水输送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黎平县地坪镇由于处于洋溪水库淹没区,根据黔府办函〔2019〕52号文件该项目暂缓实施。

二是强化项目引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申报和争取,2016—2022年,全州组织实施中央、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313个,累计专项资金56237.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建成雷山县南猛村、岑巩县周坪村、剑河县宝贡屯村等具有一定示范性的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2023年州乡村振兴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共争取到上级资金10914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积极组织各县(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入央库项目6个,申报资金11887.91万元;在贵州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录入34个项目,申报资金64989.28万元,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评审。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建成应纳入运维管理的设施(5吨/日及以上)共543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总处理能力2.52万吨/日。2023年从江县争取到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660万元,用于开展黔东南州从江县洛香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中,严格按照《贵州省城乡厕所规划建设指引导则》进行标准化建设,执行“首厕”培训,把厕所粪污处理同厕所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户用化粪池要求必须在三格以上,容积1.5m³以上,密闭、有2个以上清掏口(观察口),做好灰黑分开,严禁灰水进入,保障厕所粪污的充分发酵和资源化利用,减轻外排压力;推广应用获得全国农村改厕技术产品创新大赛第一名的“剑河缺水山区改厕和厕所粪污庭院消纳及大田回用模式”,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2023年争取到中央、省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7418万元,用于新建改造农村卫生厕所8887户。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据《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要求,2023年,争取到上级资金400万元,用于在黄平县半山村、榕江县乔勒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探索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生态消纳、农田灌溉等就近资源化利用,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三)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明晰职责分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流程,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科学、规范使用,推进生态环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央、省级和州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专项资金项目内部管理暂行规定》,文件明确规定了内设科室、直属机构职责分工、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管理、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廉政要求及责任追究。

(四)强化规范管理,落实设施运维管护

一是政府引导,多元参与。2021年,州委、州政府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其中在子方案“黔东南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中明确: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建立政府引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建得好用得上能持久,稳定持续发挥效益。目前,雷山县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实践结果,正在积极向全州进行推广。

二是建立机制,明确责任。2022年,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乡村振兴局联合转发《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明确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乡(镇、街道)、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及运维单位或第三方运维公司,筹措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农户、第三方机构共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三是技术指导,有效实施。为指导并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建设质量,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农村实际,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编制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指南对户内收集系统、公共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和其它附属设施的运维作了详细介绍,有效指导各县(市)运维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指导县(市)开展好项目申报等事宜,积极争取上级给予更多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指导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建设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排、以用促治”的治污思路,以人口居住分散、环境容量较大、非生态环境敏感区、不宜纳管和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地区为重点,以村民自用、生态消纳、农田灌溉为主要途径,提高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推动我州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指导各县(市)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项目后期运行费用,切实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维护资金保障问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互促互进,为创造百姓福、生态美的锦绣黔东南奠定坚实环境基础。

以上就是对您提出《关于加大农村排污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的答复。请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在黔东南州智慧人大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议案建议办理平台(http://zhrd.qdnrd.gov.cn/qdnrd)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