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897312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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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 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 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7-04 10:59


尊敬的杨宗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第056号)收悉,感谢您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争取省级层面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持。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合理细化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争取省级层面资金,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资金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府共同发力,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全力汇报争取,多口径、多渠道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各相关部门和县(市)积极争取到各类资金支持达到了3.82亿元,先后完成了27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经从2022年的12.4%上升到2024年的14.8%,提升了2.4个百分点。其中,生态环境部门争取到中央和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1.57亿元,实施了9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振兴部门争取到上级和东西部协作资金1.4亿元,实施了14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部门争取到国家和省级资金0.39亿元,实施了2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发改部门争取到上级资金0.31亿元,实施了10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雷山县还通过社会捐赠方式筹集资金1500万元,实施了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我们还组织各县(市)筹备了一大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已成功进入省库项目22个、申报资金14242.55万元,进入中央库项目8个、申报资金17006.44万元,项目的成功入库,为全州下一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加快推进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配套政策。结合《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治理力度,加快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等相关配套政策,构建符合我州经济状况和地域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农村环保知识教育活动,充分唤醒村民对生活污水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从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建议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运维主体。按照《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工作计划,我们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专门部署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压实了县级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主体责任,理顺了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乡(镇、街道)、运行维护管理模式、运维单位或第三方运维公司。目前,全州16个县(市)人民政府均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保障机制建设,基本形成了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农户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科学规划,加快治理进度。为全面加快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步伐,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贵州省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2025—2027年)》要求,充分把握“美丽中国建设”契机,在州委组织“四在农家·和美乡村”专项课题调研基础上,我们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两改两治”有机结合,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启动了全州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试点示范工作,通过以示范带动整体、以示范寻求破题路径,积极探索分散式、资源化等适宜我州不同地形、不同条件下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努力为下一步全面构建符合我州经济状况和地域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夯实基础。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近年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联合住建、妇联、民政、农业农村等环委会成员单位,以完善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切实压实乡镇(街道)和村(居)主体责任,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保障和乡村文明“树新风”等法律法规和指引要求纳入各村(寨)的“村规民约”,积极引导和规范村、寨及村民生产生活习惯和环境卫生自我约束意识,“谁受益、谁出力”的机制得到了不断完善。

三、关于“按照能分散即分散,宜集中则集中的原则,重点开展厕所、畜禽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人口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在人口密集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严禁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建议

近年来,为寻求适宜黔东南州实际需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我们坚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要求,积极探索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推进全州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模式。重点整治方面。主要把乡政府驻地或中心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已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去向难以解决的村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村庄,位于重点湖库周边或水质需改善水体的汇水区范围或生态敏感区的村庄作为治理重点。资源化治理方面。主要针对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周边环境具备一定消纳能力(包括水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的村庄,我们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等,在遵循《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理方面。主要针对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我们主要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接入县城(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感谢您对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统筹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精准、经济高效的思路,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切实加快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努力在和美乡村建设贡献积极力量,全面助力黔东南的乡村全面振兴。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6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