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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J218号建议的答复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J21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7-04 11:21


尊敬的石应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地区村寨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统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规划,且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的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基础建设投入和处理成本,并与镇村建设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印发文件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党委政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农村环境和农村环境治理水平均得到了大幅提升。

一是规划引领更加凸显。为进一步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局牵头编制印发了《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黔东南环通〔2022〕40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环委办通〔2024〕2号),组织各县(市)编制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科学指导各县(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是治理思路更加清晰。目前,全州16个县(市)市均建立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的工作机制,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及部分前期项目技术路线选择不合理、不科学等原因,全州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依然存在“运行难”等实际困难。针对这一问题,州委专门设立了“四在农家·和美乡村”调研课题,组建了由州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州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担任副组长的课题调研组,调研组围绕农村公厕“使用难”、农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难”等问题深入16个县(市)开展了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现场调研、座谈走访、问计于民等方式,取得了丰富的调研成果,目前正在对调研成果进行汇总。此次调研,将为下步破解全州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难”问题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三是治理成效不断丰富。近年来,州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府共同发力,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全力汇报争取,多口径、多渠道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各相关部门和县(市)积极争取到各类资金支持达到了3.82亿元,先后完成了27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经从2022年的12.4%上升到2024年的14.8%,提升了2.4个百分点。其中,生态环境部门争取到中央和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1.57亿元,实施了9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振兴部门争取到上级和东西部协作资金1.4亿元,实施了14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部门争取到国家和省级资金0.39亿元,实施了2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发改部门争取到上级资金0.31亿元,实施了1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雷山县还通过社会捐赠方式筹集资金1500万元,实施了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有序引导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且工程投入费用大,还需一定的日常管护费用作保障。因此,建议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按照一定比例投入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的补助政策,这是确保农村污水处理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全州坚持按照《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工作部署,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印发的《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专门推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机制建设工作,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县(市)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了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乡(镇、街道)、运行维护管理模式、运维单位或第三方运维公司。目前,全州16个县(市)人民政府均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保障机制建设,基本形成了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农户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长效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维护的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关于“研究推广农村地区污水治理新模式。将厕所改造与村寨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联系,同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污水处理。做好生活污水源削减和尾水回收利用。在鼓励村寨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创新的同时,要注重应用和重点扶持一些成熟的生物技术的发展,尽快规范这些处理工艺及其技术形式,建立相应的技术项目库和技术推广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为寻求适宜黔东南州实际需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我们坚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要求,积极探索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推进全州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模式。重点整治方面。主要把乡政府驻地或中心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已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去向难以解决的村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村庄,位于重点湖库周边或水质需改善水体的汇水区范围或生态敏感区的村庄作为治理重点。资源化治理方面。主要针对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周边环境具备一定消纳能力(包括水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的村庄,我们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等,在遵循《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理方面。主要针对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我们主要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接入县城(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我们还组织各县市筹备了一大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已成功进入省库项目22个、申报资金14242.55万元,进入中央库项目8个、申报资金17006.44万元,项目的成功入库,为全州下一步积极推进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与资金支持奠定基础。

四、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管理规划。由于历史原因,之前村寨居住随意性较大,较分散,目前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借此契机,政府部门应提前规划,在房屋、道路建设过程中,将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纳入到新农村建设当中去,污水直排的问题逐步改善”的建议

近年来,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以来,我们坚持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村寨生活污水治理的需求,通过注重前期开展调强化对村庄人居环境的摸底调查,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方案结合,均可村庄和村民的实际需求对生活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细化布局要求。一是坚持各部门协调推进。综合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方案,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落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二是扎实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村庄有条件、有需求的有限编制村庄规划的工作思路,州自然资源局指导各县(市)分类有序地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全州共划定了2750个村级行政单元(三调数据),其中落实图示化表达覆盖方式的有2558个,目前已批复355个,正在编制的有1213个,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图入库的92个。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村庄县市情况和空间规划情况,坚持“一村一策”工作模式,通过因地制宜采取集中治理、分散治理及资源化等多模式、多技术路径推进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迈出新步伐。

感谢您对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统筹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精准、经济高效的思路,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切实加快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努力在和美乡村建设贡献积极力量,全面助力黔东南的乡村全面振兴。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