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1603487 信息分类 审批后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12月26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镇远县酸汤加工酿造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12月26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镇远县酸汤加工酿造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2-26 15: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3日-12月26日我局对镇远县酸汤加工酿造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8221952
传    真:0855-822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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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酸汤加工酿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5〕165号 2025.12.24
2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鸿鹄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塑料隔膜类回收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5〕166号 2025.12.26

黔东南环表〔2025〕165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酸汤加工酿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166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鸿鹄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塑料隔膜类回收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