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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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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黔东南州交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二批          交办时间:2024年3月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20240313001   反映天柱县社学街道红卫村7组后面的砂石厂,因扩建把山挖了,造成水土流失,有滑坡风险,灰尘很大,晚上生产砂石,噪声影响生活。 黔东南州天柱县 大气、噪声 1.天柱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及时抓好整改,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于2024年3月14日组织召开办理该信访投诉件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对信访件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应急、水务、林业、生态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对信访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社学街道做好信访问题整改情况回访工作。会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奔赴现场进行核实。
2.核实情况:
该信访件涉及天柱县社学街道红卫村2个矿山,一是天柱县社学乡红卫岩场,采矿许可证号:C5226272010047130060078,有效期至2027年5月24日,矿权面积为1.7公顷,矿权为延续矿权矿区面积未变化,应急、水务、环保、林业方面手续齐全;二是天柱县久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5226272011017130104667,有效期至2027年9月7日,矿权面积为2.59公顷,矿权为延续矿权矿区面积未变化,应急、水务、环保、林业方面手续齐全。
现场核实“造成水土流失”情况。经县水务局等部门现场调查核实,2家砂石厂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已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剥离和堆放表土,损毁部分排水沟、沉砂池、保土植物和挡土墙等水土保持设施,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投诉情况属实。
现场核实“有滑坡风险”情况。经县应急局等部门现场核实,该两处矿山开采工艺为矿界内顶部盖山表土层剥离,矿石揭露后设置台阶,自上而下开采,批复的设计中两矿山未设置排土场,矿山超前剥离的表土堆放在矿山顶部台阶矿界以外范围。目前两处矿山剥离的土方堆自然安息稳定,未发现有滑坡迹象。投诉情况不属实。
现场核实“灰尘很大,晚上生产砂石,噪声影响生活”的情况。3月14日,州生态环境局天柱分局和社学街道到现场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到附近村寨进行入户走访,共走访6户村民。经核实:一是2家砂石厂生产区域均搭建半封闭式钢架棚,厂棚周边及生产线上均布设喷淋设施,但场坪保洁方面未落实好,灰尘较大;二是群众反映砂石厂打砂作业时间一般为下午6点至凌晨5点,打砂作业时噪声大,晚上作业时不放水防尘,有粉尘外排现象;三是砂石厂爆破时间不固定,一般是在白天进行,爆破时噪声大,对群众生活作息有影响。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 1.2024年3月14日,天柱县水务局对两家砂石厂下达整改意见:一是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已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剥离、堆放表土;二是严格按照已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修复已损毁的排水沟、挡土墙等水土保持设施,于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整改,并加以维护;三是对已剥离、堆放的表土种植林草固土,消除水土流失隐患,杜绝水土流失问题再次发生。
2.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现场监管,加大对企业边坡的监测和检查频次,积极响应极端天气应急处置措施,消除滑坡风险。
3.2024年3月14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天柱分局对两家砂石厂存在生态环境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一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落实好“三防”措施,确保喷淋等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扬尘污染;二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杜绝晚上十点至次日6点夜间施工;三是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将立案查处。

2 D20240313002 反映雷山县西江镇景区:1.白水河(从1号桥到四号桥之间)将原来的河道绿化建了房子;2.西江水库公路到营上公路段,砍了几十颗杉树,现在还未运走,影响环境。 黔东南州雷山县 其他 1.安排部署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按照信访办理相关流程,迅速启动核查程序。2024年3月14日上午,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立即组织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西江镇人民政府及西江旅游公司等单位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该投诉内容属实。
2.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一是关于白水河(从1号桥到四号桥之间)将原来的河道绿化建了房子的问题。该问题所指的情况系在西江千户苗寨景区规划范围内的1号风雨桥至4号风雨桥旅游步道地段的绿化带建设了2个茶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所建设的2个茶室,未涉及该法律禁止范畴。投诉情况不属实。二是关于西江水库公路到营上公路段,砍了几十颗杉树,现在还未运走,影响环境的问题。经调查,贵州水投水务集团雷山有限公司依据《水利部、财政部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25)》规划建设的雷山县西江水库项目,2020年3月9日,已获取雷山县林业局关于《西江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林木采伐许可,许可证编号“52263402200309005、52263402200309006等”,采伐面积0.7088公顷,水库建设完成后,剩余的杉树因后期涉及固定资产处置,故暂存放于西江水库公路区域范围内,未及时清运。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班长,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县纪委监委、县信访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西江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夯实信访投诉案件办理质量。
(二)压细压实责任。明确县林业局、西江镇人民政府为办理责任主体,县水务局、西江旅游公司等部门为配合单位,逐一对照反映投诉的信访问题,照单全收,不打折扣做好信访案件办理。
(三)强化跟踪督办。西江镇人民政府会同贵州水投水务集团雷山有限公司组织人力已完成现场堆放剩余的50棵杉树清理清运,信访人反映杉木未清运影响环境的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注:1.*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