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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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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黔东南州交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          交办时间:2024年3月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20240318002 反映凯里市镰刀湾彩虹桥桥头有家米粉加工企业,日常生产都是在晚上6点至12点左右,烟灰非常大,且经常排放污水,给附近住户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凯里市
万潮镇
1.水污染
2.扬尘污染
1.2024年3月19日下午17时,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云生同志委托,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吴继波同志在行政中心C4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经2024年3月19日赴投诉反映问题现场(即:凯里市万潮镇格河村清江组)核实情况:
(1)关于米粉厂生产时间都是在晚上6点至12点问题。经现场核实,该米粉厂为保证米粉新鲜,通常会从下午6点开始生产至晚上11点,每天产量约8000余斤,如订单较多时,生产时间会延续至晚上12时左右。
(2)关于烟灰非常大问题。经现场排查,该米粉厂配置有磨粉机,建有简易生物质加热锅炉,现场未配有除尘设施,锅炉烟囱依山而建,排放口周边存在黑色粉尘。
(3)关于经常排放污水问题。经现场查看,该米粉厂未配置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米水、粉渣通过管道直接排放至村口滨江大道旁的低洼地中,现场低洼处还残留有白色污物的痕迹。
(4)2024年3月19日,万潮镇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凯里市镰刀湾彩虹桥桥头有松梅米粉厂周边群众5人进行走访。其中,1人反映,凯里市有松梅米粉厂烟灰较大,其余4人称对其生产、生活没有什么影响。
属实 1.在接到信访交办后,2024年3月19日上午万潮镇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镰刀湾彩虹桥桥头有松梅米粉厂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米粉厂存在生产地址发生变化问题,未办理《贵州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登记,违反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凯市监责改﹝2024﹞10031901号),责令该米粉厂停止生产经营,并限期于2024年4月3日前完成变更登记。同日晚上21时,万潮镇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现场核查该米粉厂的整改情况,发现该米粉厂未按规定认真履行整改,仍在继续生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即决定对该米粉厂进行暂时性查封,并张贴封条。
2.2024年3月20日,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对该米粉厂开展整改情况检查,该米粉厂已无生产行为,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米粉厂及时落实污水、除尘或烟气处理等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达不到环保要求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3.针对信访反映问题,万潮镇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走访了问题点位周边住户群众,共走访周边群众5户,其中1户建议搬离,其余4户对整改工作表示认可,对阶段性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4.一是万潮镇人民政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各责任部门,将持续跟进该信访案件的整改进度,直至米粉厂完成《贵州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登记、落实好污水、除尘或烟气处理等工作,才能正常复产,生产期间督促该米粉厂保证不能影响周边群众及环境。二是针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地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对米粉厂的日常规范生产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不影响周边居民及环境,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各相关部门严格对照市政府整改方案,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落实责任和措施,把控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同时加强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及时通报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认真按照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把企业服务好,把民生事项落实好。 
第七批
2 D20240318003 施秉县牛大场镇石桥村上坝小组北方赵家坝,有4家连在一起的山林被砍伐,用于种植中药材,要求政府协调处理。 施秉县 其他 经调查,村民向某某为了种植太子参,私自砍伐由范某祥、范某伦、覃某海、向某荣4户联户共同管理(未设林地边界)的林地作为耕地种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并与2021年林草监测成果数据、国土三调成果数据核实,信访人反映的石桥村上坝组赵家坝(小地名)山林砍伐地块属于乔木林地、灌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林种为用材林。此次砍伐林地面积0.8227公顷,其中防护林0.0667公顷,用材林0.756公顷。因现场已种植中药材,部分伐桩已灭失,无法计算具体采伐数量。 属实 1.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组成案件调查工作小组,对涉案人员向某某开展调查询问,收集相关证据资料,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责令当事人对砍伐林木地块进行补植,恢复林地性质。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七批
3 X20240318001 凯里市碧波镇岩下路天然气公司旁边的田里修建牲畜宰杀加工点,脏水流到集体的小山塘里面,污染水源,传染病影响附近养殖场的养殖,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处理。 凯里市 2024年3月19日上午10时许,经碧波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在岩下路天然气公司周边未发现建设有牲畜屠宰加工点,公司左侧是一片油菜地及群众田土,经排查该区域约50亩田土未发现屠宰排放污水情况,在距离天然气公司约400米左右,碧波村羊盖组组长林选红建设有一处养狗的圈舍,养殖有20余只狗,经现场查看该区域约30亩田土未发现屠宰排放污水情况,询问养狗的负责人,也没有存在屠宰的行为。在天然气公司附近并无水源地,碧波村羊盖组是饮用麻江县自来水,在岩下路有一处天然水塘,是常年下雨积水形成,平常有鸡鸭在水塘里,主要用于灌溉农田,经查看未发现屠宰的脏水流入,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认为抽检该水样不能证实受污染问题。经走访询问羊盖组林选红、潘德飞、陈万江等9名长期居住在天然气公司周围的群众和附近养殖户,均反馈天然气公司周边没有存在牲畜屠宰的情况,也无屠宰脏水污染水源情况,也没有出现生猪病死的情况。2024年3月22日,碧波镇人民政府再次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碧波村羊盖组有三户养殖户,其他均为散户。调查组走访询问了陈韦忠、田仁德、黄贵能等3户养殖户,均反馈天然气公司周围不存在私屠乱宰的情况,也没有脏水污染水源,没有发生生猪病死的情况。该项投诉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进一步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私屠滥宰的情况发生;
2.进一步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牲畜屠宰检查和排查,防止污染水源的情况发生。
第七批
4 X20240318002 反映雷山县丹江镇和谐家园小区3号楼门前的化粪池,粪便外溢泄漏   ,长期无人管理,影响小区的人居环境,请政府尽快研究解决治理问题。 雷山县
(一)2024年3月19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组织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丹江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雷山县丹江镇响楼社区和谐家园小区3号楼门前的化粪池为该小区3号楼、4号楼共用化粪池,涉及48户,其中已装修入住45户,未装修入住3户。经走访附近居民反馈该化粪池堵管外溢现象先后维修过3次,此次泄漏因业主时常把生活纸巾、毛巾及废弃塑料物品通过家里厕所排入污水管,沉淀纸巾过多后导致管道堵塞,仅化粪池靠近停车场一侧的粪口发生泄漏,粪污流入3、4号楼的绿化带,未流入其它区域,覆盖面积约3平方米,散发臭味且影响小区居住环境。
(二)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丹江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人员对3号楼住户3户3人进行访问,均表示门前化粪池有粪水流出影响小区人居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
属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整改专班。2024年3月19日,接转交办信访件后,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地召开现场研判专题会,明确以属地丹江镇人民政府为牵头办理主体,县住建局为责任部门联合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保障信访件得到及时有效办理。
(二)明细整改措施路径。因和谐家园是小区自治,业主也共同交有维修基金,2024年3月19日经与3、4号楼楼长沟通,达成如下意见:一是由县住建局安排吸粪车对目前泄漏的粪污进行清理,保障小区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小区对接安排施工队对化粪池挖管疏通后重新接排污口,同时预留两个粪口方便疏通,3、4号楼楼长同意先垫付维修费用3400元,后由涉及的45户业主平摊维修费用,2024年3月19日上午开始清理整改,3月19日下午17点半已完成整改并同步开展复绿等工作。
第七批
5 D20240318006 凯里市国贸永乐路易宿公寓附近,有人养猪,臭气很浓,晚上的猪舍很吵。群众希望解决养猪、臭气和吵闹问题 凯里市 大气、噪音 1.2024年3月19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
2.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办事处等组成的案件调查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过核实被投诉对象为凯里市大十字街道金井村一组村民吴原义,该户在位于永乐路易宿公寓附近建有2个猪圈,养有4头生猪,建有约0.5立方米的沉淀池,在5米内能明显感受到臭味,按照凯里市城市规划,该区域为禁养区。猪圈周边均是自建房,居住有大量居民,现场发现猪圈旁有少许污水及菜叶散落在地面,经养殖户反馈其每天定期对圈舍定期进行清理,清理的干粪污用塑料袋装,湿粪流到沉淀池满后,均拉出用于还土,未发现粪污外排情况。
属实 1.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专题会议精神,及时成立环保信访投诉案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投诉内容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2.大十字街道办事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对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国贸永乐路易宿公寓附近养猪造成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尽快将现有生猪处理完毕。3月19日下午到现场核查,该养殖户4头生猪已达成售卖协议,直至3月22日4头生猪已全部处理完毕。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条例对养殖户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责令限期处理,垃圾清理干净、消除养殖臭气。3月22日到现场查看时,该户垃圾已清理干净,臭气已消除。
4.大十字街道对养殖户做好思想劝导工作,并告知养殖户以后不能在此处饲养生猪,养殖场地今后用于置放农具、杂物。
5.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条文条例做好日常监管以及指导服务工作。
第七批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