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问题整改调度。对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雷山县未完成整改的11个问题实行“一周一调度”,并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按期完成整改。2022年以来,共召开11次专题调度会,有力推动问题整改。
二是做好重点问题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整改督导,及时研判,督促整改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2022年以来,共开展现场督导29次,发出督办文件37份,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三是抓好问题整改销号。督促牵头单位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收集完善印证资料,按照州整改办《关于转发〈贵州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销号。2022年以来,共完成2个问题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