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3312126 信息分类 财政资金
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9-16 10:30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能

整合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督管理职能。

1.加强污染综合防治管理,重点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拓展机动车、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构建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体系。

2.加强环境监测管理,组织对全县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实施监测,对榕江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开展实时监测并发布空气质量报告。

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对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并加强监管。

4.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5.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加快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推广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模式,提升环境监管技术水平。

6.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管、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方面的环境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环境质量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鼓励引导环境服务业发展壮大,积极推进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评估、环境污染治理、环保设施运营等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成熟环保技术装备在我县推广和应用。

8.承担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在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9.增加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工作职责。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草案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11.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县内各乡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榕江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12.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督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的推进;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县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及国家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村的创建工作。

13.承担落实县政府减排目标责任。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污染减排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提出污染减排具体措施、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重污染企业污染减排工作;负责污染减排协调、督查和上报;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制定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大气及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上报并接受省州考核。

1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15.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对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7.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承担着省、州生态环境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部门决算包括:3个所属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人员编制:23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在册人数共1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834.04 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515.93万元,降低15.40%主要原因是:一是使用县级财政返还额度省、州拨入专项资金;二是使用县级2022年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6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9万元,占57.98%;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38.33万元,占42.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8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64 万元,占35.60%;项目支出764.45万元,占64.40%;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335.77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658.22万元,降低21.98%,主要原因是:一是使用县级财政省、州拨入专项资金;二是使用县级2022年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18 %。与2021年相比,减少130.31万元,降低13.20%,主要原因是:一是使用县级财政省、州拨入专项资金;二是使用县级2022年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0万元,占2.14%;卫生与健康支出13.36万元,占1.56%;能环保支出808.84万元,占94.40%;住房保障支出16.31万元,占1.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418.71万元,支出决算为856.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04.63%。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8.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95.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障缴费按实际交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02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按实际交纳。

3.           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14.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金按实际交纳。

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265.8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年初略有结余。

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当年预算为84.78万元,支出决算为64.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年末拨入经费未使用。

6.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无预算数;二是使用县级财政省、州拨入专项资金。

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无预算数;二是使用县级财政省、州拨入专项资金。

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预算拨入经费未使用。

9.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无预算数;二是使用县级财政省、州拨入专项资金。

10.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无预算数;二是使用县级财政省、州拨入专项资金。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金按实际交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99万元 、津贴补贴42.25万元、奖金35.28万元、绩效工资16.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68万元、职业年金4.9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2万元、工伤保险费0.67万元、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0.73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20.73万元、工伤保险(单位部分)0.02万元、见习生人员工资4.88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费0.15万元、慰问费0.17万元、加班误餐补助0.27万元、退休费12.06万元。

(二)公用经费85.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0万元、印刷费0.03万元、咨询费0.15万元、邮电费2.77万元、差旅费6.67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委托业务费34.51万元、福利费4.75万元、车子燃料费3.67万元、车子维修费3.87万元、车子保险费0.49万元、过桥过路费1.17万元、包年停车费0.19万元、机动车检测费0.0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30万元、租车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7.6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95 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9.26万元,增长106.5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增公务用车1辆;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因2022年旱情严重,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加密排查和监测采集水样;三是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到结对帮扶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95 万元,比上年增加9.26万元,增长106.53%,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新增公务用车1辆;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因2022年旱情严重,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加密排查和监测采集水样;三是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到结对帮扶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等。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06万元,支出决算17.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0.89万元,增长176.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61万元,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           公务接待费预算0.89万元,支出决算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63万元,降低64.69%,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9万元主要是: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32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6万元,比上年增加80.11万元,增长1524.54%,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业务工作增加相应的办公、旅差等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是行政执法用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处理小城镇环境保护),二是监测站水源用车,(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三是业务用车(如小城镇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创建)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4.7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人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范等。

二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