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562805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2J186号建议的答复 |
尊敬的龙灵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排污管网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州生态环境、州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编制印发《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进一步明确: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和覆盖水平。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体整治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聚焦清水江、都柳江、㵲阳河等水环境敏感区域,重点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加强与传统村落、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等相衔接,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有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非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管控。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微)动力的生态处理技术。
一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截至 2022 年底,全州建成118 个建制镇(不含城关镇)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11 个建制镇独立建成了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 7.78 万吨/日,6个建制镇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把生活污水输送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黎平县地坪镇由于处于洋溪水库淹没区,根据黔府办函〔2019〕52 号文件该项目暂缓实施。
二是强化项目引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申报和争取,2016—2022年,全州组织实施中央、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313个,累计专项资金56237.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建成雷山县南猛村、岑巩县周坪村、剑河县宝贡屯村等具有一定示范性的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2023年州乡村振兴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共争取到上级资金10914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积极组织各县(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入央库项目6个,申报资金11887.91万元;在贵州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录入34个项目,申报资金64989.28万元,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评审。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建成应纳入运维管理的设施(5吨/日及以上)共543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总处理能力2.52万吨/日。
三是积极开展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中,严格按照《贵州省城乡厕所规划建设指引导则》进行标准化建设,执行“首厕”培训,把厕所粪污处理同厕所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户用化粪池要求必须在三格以上,容积1.5m³以上,密闭、有2个以上清掏口(观察口),做好灰黑分开,严禁灰水进入,保障厕所粪污的充分发酵和资源化利用,减轻外排压力;推广应用获得全国农村改厕技术产品创新大赛第一名的“剑河缺水山区改厕和厕所粪污庭院消纳及大田回用模式”,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2023年争取到中央、省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7418万元,用于新建改造农村卫生厕所8887户。
(二)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试点经验
一是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2023年,根据《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要求,州生态环境局争取到上级资金400万元,在黄平县半山村、榕江县乔勒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探索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生态消纳、农田灌溉等就近资源化利用,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镇)的通知》,2022年,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各县(市)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镇)项目,2023年争取到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660万元,用于开展黔东南州从江县洛香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待项目完工后,积极总结和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
(三)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明晰职责分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流程,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科学、规范使用,推进生态环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央、省级和州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专项资金项目内部管理暂行规定》,文件明确规定了内设科室、直属机构职责分工、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管理、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廉政要求及责任追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十四五”期间,州水务局将会同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继续积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沟通汇报,积极申请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推进我州建制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2024年底实现我州60个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同时督促各县(市)水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益。
二是待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后,积极推进我州意见落实,并指导各县(市)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全力推行城镇(乡)建成区供水和污水的收费价格调整、定价和征收工作。对条件成熟的乡镇,及时征收乡镇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逐步实现以水养水。
三是根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 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发改价格〔2018〕1614)号)规定:“再生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按照与城镇供水保持 竞争优势的原则合理确定,推动园林绿化、生态景观、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我州农村多以山地为主,农民居住分散,想要实现将农村集中污水处理产生的再生水用于农田灌溉和农民冲厕所,需要大量财力人力投入投资建设管网,且难度太大,待条件成熟后,州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以上就是对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排污管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请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在黔东南州智慧人大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议案建议办理平台(http://zhrd.qdnrd.gov.cn/qdnrd)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