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3571187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52J207号建议的答复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52J20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6-09 15:52

尊敬的吴老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污水治理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

为进一步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州生态环境局、州乡村振兴局等联合印发《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关于转发<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各县(市)编制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科学指导各县(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

2019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2/ 14242019),本标准适用于除城镇建成区以外的500 m3/d以下规模(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一般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三)分类分区实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黔东南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在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有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非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管控。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微)动力的生态处理技术。

一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截至2022年底,全州建成118 个建制镇(不含城关镇)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11个建制镇独立建成了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 7.78 万吨/日,6个建制镇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把生活污水输送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黎平县地坪镇由于处于洋溪水库淹没区,根据黔府办函〔2019〕52 号文件该项目暂缓实施。

二是强化项目引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申报和争取,2016—2022年,全州组织实施中央、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313个,累计专项资金56237.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建成雷山县南猛村、岑巩县周坪村、剑河县宝贡屯村等具有一定示范性的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2023年州乡村振兴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共争取到上级资金10914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积极组织各县(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入央库项目6个,申报资金11887.91万元;在贵州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录入34个项目,申报资金64989.28万元,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评审。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建成应纳入运维管理的设施(5吨/日及以上)共543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总处理能力2.52万吨/日。2023年从江县争取到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660万元,用于开展黔东南州从江县洛香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中,严格按照《贵州省城乡厕所规划建设指引导则》进行标准化建设,执行“首厕”培训,把厕所粪污处理同厕所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户用化粪池要求必须在三格以上,容积1.5m³以上,密闭、有2个以上清掏口(观察口),做好灰黑分开,严禁灰水进入,保障厕所粪污的充分发酵和资源化利用,减轻外排压力;推广应用获得全国农村改厕技术产品创新大赛第一名的“剑河缺水山区改厕和厕所粪污庭院消纳及大田回用模式”,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2023年争取到中央、省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7418万元,用于新建改造农村卫生厕所8887户。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2023年,根据《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要求,州生态环境局争取到上级资金400万元,在黄平县半山村、榕江县乔勒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探索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生态消纳、农田灌溉等就近资源化利用,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四)强化规范管理,落实设施运维管护

一是政府引导,多元参与。2021年,州委、州政府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其中在子方案“黔东南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中明确: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建立政府引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建得好用得上能持久,稳定持续发挥效益。目前,雷山县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实践结果,正在积极向全州进行推广。

二是建立机制,明确责任。2022年,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乡村振兴局联合转发《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明确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乡(镇、街道)、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及运维单位或第三方运维公司,筹措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农户、第三方机构共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三是技术指导,有效实施。为指导并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建设质量,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农村实际,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编制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指南对户内收集系统、公共污水收集系统、 污水处理设施和其它附属设施的运维作了详细介绍,有效指导各县(市)运维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觉参与意识

一是通过“两微一网”线上宣传。发挥州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宣传作用,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时转载推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信息、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生态环保科普知识等方面信息。年初累计通过“两微一网”推出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信息869

二是通过环保设施开放对外宣传。围绕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环境监测工作,将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常态化开展,每2月至少开展1次线上宣传活动。2023年1月份以来,组织辖区青少年、村寨群众等开展2轮次宣传活动,并制作成宣传视频通过多彩贵州网等新闻媒体对外推送,现实线上开放2万余人次。

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对外宣传。加强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新闻发布工作领导,探索推行“1+16+N”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见面会模式,州生态环境局同州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同发力,推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媒体见面会等常态化开展,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第一季度,围绕《黔东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是通过环保主题活动宣传。将委员、代表意见建议纳入全州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将2023年环境日宣传活动延伸为环境宣传月,并纳入考核。组织黎平、雷山、凯里等地公众或企业传唱环保歌曲《让中国更美丽》并录制宣传视频;5月底,举办黔东南州“两山”理念生态保护实践暨施秉杉木河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专场宣传;6月上旬举行环境日宣传启动仪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指导县(市)开展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上级给予更多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指导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建设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排、以用促治”的治污思路,以人口居住分散、环境容量较大、非生态环境敏感区、不宜纳管和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地区为重点,以村民自用、生态消纳、农田灌溉为主要途径,提高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推动我州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进一步强化设施运维管护。指导各县(市)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项目后期运行费用,切实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维护资金保障问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互促互进,为创造百姓福、生态美的锦绣黔东南奠定坚实环境基础。

以上就是对您提出关于加快农村污水治理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请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在黔东南州智慧人大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议案建议办理平台(http://zhrd.qdnrd.gov.cn/qdnrd)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