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5043344 | 信息分类 | 审批后公示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09月09日—09月1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和丹寨县万达泓文学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09月09日—09月12日我局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和丹寨县万达泓文学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09月12日- 09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8692072
传 真:0855-8220791
通讯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6楼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55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 名称 |
文号 |
发文 时间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19〕53号 |
2019.09.09 |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
贵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丹寨县万达泓文学校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19]54号 |
2019.09.11 |
丹寨县万达泓文学校 |
桂林泓文投资有限公司 |
丹寨万达小镇斗牛场至鼓楼广场市政道路西侧 |
黔东南环表[2019]53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