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308649 | 信息分类 | 审批后公示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02月19日-02月2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从江县下江镇孖温大桥工程等3个项目)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9日-2月2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9日-2月23日我局对从江县下江镇孖温大桥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8221952 传 真:0855-8220791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556000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下江镇孖温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4〕25号 | 2024.02.20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1000万块加工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4〕26号 | 2024.02.20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4〕27号 | 2024.02.20 |
黔东南环表〔2024〕25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下江镇孖温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4〕26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1000万块加工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4〕27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