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5042850 信息分类 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锦屏县隆里集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调整后)、贵州福美林陶瓷有限公司焦油回收利用项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锦屏县隆里集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调整后)、贵州福美林陶瓷有限公司焦油回收利用项目)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9-22 15: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锦屏县隆里集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调整后)、贵州福美林陶瓷有限公司焦油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922日-2020年9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3820021(黔东南州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真:0855-8220791(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编:55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锦屏县隆里集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调整后)

锦屏县隆里乡

锦屏县水务局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锦屏县隆里乡,工程占地面积为1900平方米,已建污水收集管21317.33米(不含检查井长度)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污水处理站目建设分别在隆里乡管辖区内的古城、新区、华寨、龙吴寨及王家榜分别独立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其处理量分别为500t/d500t/d200t/d100t/d200t/d,总处理规模为1500t/d,均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的要求进入龙溪河(钟灵河)

施工期

项目现已投入运营,现对项目施工期污染源进行回顾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和燃油废气、装修废气。(1)扬尘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运输产生的扬尘、地面料场的风起扬尘、土石方开挖及施工作业扬尘(混凝土搅拌、水泥装卸和加料)等。施工期已采取如下防治措施:实施封闭施工,运输石泥土、水泥、建筑垃圾应用帆布覆盖,对工地进出口进行硬化、清洗进出车辆、定期洒水,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2)燃油废气施工期燃油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产生的机械废气和车辆尾气的量均不是很大,经一定距离的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和敏感点的影响很小。(3)装修废气装修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项目装修废气产生量少,自由扩散到空气中。装修期间涂刷油漆时,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完成以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至二个月后才能投入使用。

2、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浇筑产生的工程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及雨季暴雨径流。在降水时,应用帆布遮盖水泥堆场等设施,从而减少暴雨径流的泥沙含量。项目在施工废水相对集中的场地布置简易废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等工序,不得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为了防止施工期运输汽车带泥上路,项目区在施工出入口处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对车身、车轮冲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回用,冲洗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灌。现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已投入运营,在施工期废水严格按照原环评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灌。施工期结束后并未发生水环境遗留问题,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且各施工阶段均有机械设备于现场运行,单体设备声源声级均在75~100dB(A)之间,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的特点,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加强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施工单位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做到文明施工,优化施工方案,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降低设备噪声: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绿化等措施;减少人为噪声: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噪声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禁止夜间(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避免夜间使用较强噪声设备,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因混凝土连续浇筑需要,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作业前7日向县环境保护局申报,县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出具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现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已投入运营,在施工期噪声严格按照原环评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施工期结束后未收到环保投诉现象。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固体废物。(1)建筑垃圾

①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其中可以回收的部分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竹木材等。

②建筑垃圾中无法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处置。

③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封闭并按规定的线路运输,不允许超载,避免沿路抛洒而影响环境。

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专用堆场,只要项目加强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可得到较好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生活垃圾。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00kg,生活垃圾按当地要求进行收集、清运和处理,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3)废机油、废油漆桶等。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等都属于危险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项目施工区域内设置单独的危废暂存间1m×1m×1m危废暂存间要求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地面与裙脚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要相容,危废暂存间设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项目危废暂存间设专人管理,危险废物分类定点存放,贴上危废暂存间标识,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危险废物先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现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已投入运营,在施工期噪声严格按照原环评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运往建筑垃圾专用堆场。生活垃圾已按锦屏县隆里乡要求进行收集、清运和处理,没有发生乱堆、乱放的情况。施工期结束后并为收到当地环保投诉现象,不存在环保遗留问题。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建设场地进行开挖、填筑和平整,原有植被被铲除,从而使绿化面积有所减少;污水处理站施工场地开挖、平整及污水管网铺设是的管道开挖,都会使原有的表土层受到破坏,土壤松动,若是施工过程中由于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不能及时清理,遇到较大降雨冲刷,易发生水土流失。管沟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少开挖范围,做到挖填方平衡,完工后对开挖地面及时覆土、恢复,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应集中堆存,砌挡土墙,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②在管道铺设施工期间,开挖作业时,开挖土壤应按生土和熟土分类堆放。待管道下沟铺设后,土壤再分类回填,对于破坏的路面或植被应做相应的复绿等恢复措施,使其回到未被破坏前的状态。由于施工期较短,现施工期已结束,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污水处理运营期不设置食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对于项目产生的恶臭,运营期需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厂(站)区绿化,种植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②定期对厂(站)区进行杀灭蚊蝇。③污泥与栅渣采用全封闭车辆及时清运,减少堆存量。

厂区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恶臭气体的排放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为在隆里乡已建5个分散式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为1500t/d。项目对

隆里乡各村寨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MBR一体化膜处理工艺,各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放至龙溪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站的噪声来源于各污水设备运行噪声,项目为污水处理站,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为污水和气泵污水处理厂(站)只有极小噪声产生,但为了杜绝污水处理站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环评要求对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在保证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要注意减振,从源强上降低噪声。

污水、气泵四周等构筑物,设计应考虑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厂区绿化,在强噪声设备的周围,要尽量采用绿色屏障减噪,污水处理厂办公室楼周围植树绿化,可起到吸噪降噪、美化环境的作用。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各污水处理站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渣及少量污泥。栅渣及时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减少堆存时间;污泥接近零排放,定期由吸粪车将设备内多余污泥吸出,运至锦屏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泥处理

2

贵州福美林陶瓷有限公司焦油回收利用项目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碧波工业园建材产业园

贵州福美林陶瓷有限公司

贵州森宇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对现有的2台喷雾干燥塔配套的2台热风炉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相应管道、储罐和燃料喷枪,将生产煤气发生站产生煤焦油回用于喷雾干燥塔供热,以取代部分燃煤作为热源,并改造现有废气治理系统。建设规模:在采取改燃烧用煤焦油后,项目可以回收利用煤焦油680t,减少燃煤使用1077.46t/a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根据前文的计算可知,项目将煤焦油回用于喷雾干燥塔后,喷雾干燥塔废气再经过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经由20m排气筒排放,此时,项目喷雾干燥塔废气排放可以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中标准要求。经过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经由36m排气筒排放后,项目辊道窑废气排放可以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中标准要求。

(2)地下水治理措施及影响分析

项目焦油地下储油池、中转缸、喷雾干燥塔区域要求防渗规格达到重点防渗区级别。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层Mb≥6.0m;K≤1×10-7cm/s;拟建项目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是焦油的储存、输送、存储等环节;固废的产生、暂存等环节。项目焦油收集、储存处各构筑物及地坪均采取防渗措施;地下焦油储油池安全按照危险废物标准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及影响分析项目在焦油的输送和燃烧过程使用的泵等设备会产生噪声,噪声值约为70-90dB(A),设备数量较少,不增加重大噪声源。噪声治理首先应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保证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噪声环境没有明显的不良影响。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目前已经没有居民,因此,项目运营对区域周边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及影响分析项目实施后能减少现有项目煤灰渣的产生量,对于焦油池底和焦油在中转缸过滤会沉积产生的少量焦油渣。焦油渣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会对外部环境造成直接影响。项目实施后将焦油掺入喷雾干燥塔燃煤进行燃烧,根据前文对煤焦油产物的分析,其主要燃烧产物与燃煤类似,但由于煤焦油成分较为复杂,环评仍然提出要求,项目实施后应对喷雾干燥塔除尘灰、脱硫除尘水池脱硫渣、喷雾干燥塔热风炉炉渣的成分进行重新鉴定,根据其实际鉴定的类别进行相应的处置。对固体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子要求后在日常收集、运输、处理过程注意废物的散落,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环境风险水平

在采取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将严格有效的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概率较低。—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6)总量控制

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废水排放。

根据《关于分配给贵州福美林陶瓷有限公司高档陶瓷生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函》(凯环函【2014】430号)文件,企业目前的总量指标为:SO2:42t/a;NOx:185t/a。

统计可知,原有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总量为53.46t/a;SO2为36.69t/a<42t/a;NOx为84.89t/a<185t/a;F为0.92t/a。原有项目排污总量可以满足凯环函【2014】430号总量批复文件要求。

在技改完成后,项目的排污总量为SO2:35.15t/a;NOx为72.21t/a,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减少且可以满足凯环函【2014】430号总量批复文件要求,无需新申请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