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5042891 | 信息分类 | 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凯里市玻璃深加工项目及新型建筑模板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凯里市玻璃深加工项目及新型建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3820021(黔东南州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0855-8220791(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55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凯里市玻璃深加工项目及新型建筑模板项目 |
贵州省炉山工业园区二号路北侧 |
贵州晟邦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
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0m2(30亩),建设包括钢化玻璃产线、中空玻璃产线、夹胶玻璃产线、智能节能门窗生产线各1条;年加工生产钢化玻璃10万m2、中空玻璃万20m2、夹胶玻璃10万m2、智能节能门窗18万m2。分为生产储存区、办公区、宿舍、食堂、原片玻璃车间、材料仓库、成品区等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包含厂房、办公生活楼、公用辅助设施建设、设备与生产线安装调试。 1、大气环境 对整个施工期而言,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扬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沙土、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以上。 施工中将会有各种工程及运输用车来往施工现场,主要有运输卡车、翻斗车、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一般柴油卡车排放的尾气中颗粒物、CO、NOx等有害物质排放,主要通过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进行治理。 装修阶段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材料主要是来自油漆等有机溶剂(主要有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水性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及防虫剂等)。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主要对装修区域加强通风进行废气扩散,避免聚集。 (2)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土石方阶段废水、混凝土养护、工具冲洗、机器、车辆保养等产生的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单位应设临时沉砂池(2m×2m×1.5m),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施工期间洒水抑尘,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池底泥沙作为固废运往当地政府指定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周边村民,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收集进入设置的化粪池内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凯里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根据噪声污染源分析可知,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噪声源为75-90dB(A),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和人为声级、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待施工结束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少量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堆放与处置,定期运至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渣场。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小。 (5)生态影响 ①在施工过程中,因运输材料、堆放材料,平整土地等,不可避免的要临时占地、破坏土壤结构,在下雨时会加重水士流失。 ②工程建设期土石方的开挖、地表的裸露,将扰动表土结构,土壤抗蚀能力减弱,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会造成水土流失,加大水土流失量。 ③厂址主要是平地以为主,项目的建设占地产生生态影响较小。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和局部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 (1)废气 项目钢化炉加热使用电能,不设锅炉,无燃煤燃油废气产生。玻璃切割划片工序是采用玻璃刀切割玻璃,粉尘产生量极少;项目磨边磨角、打孔工序安排在车间内进行,采用加水湿式操作,粉尘产生量较少。项目废气主要为中空玻璃丁基胶涂布与硅酮胶打胶固化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以及铝型材切割下料产生的切割粉尘粉尘。 ①磨边粉尘 项目采用加水磨边,磨边磨角工序安排在车间内进行,玻璃粉尘大部分被水带走,粉尘产生量极少,类比同类项目,产生速率约为0.017kg/h,则年产生量为0.041t/a。 ②有机废气(VOCs) 中空玻璃产线: 项目在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涂胶工序所使用的丁基密封胶属于中性胶,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和热稳定性,耐温性范围-40~130℃,最高耐热温度160℃,工作范围110~145℃。将丁基胶放入机缸内预热至100℃时会有极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在涂布过程中进入环境空气,主要成分为VOCs。封胶工序所使用的硅酮胶在常温下较短时间即可固化,在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产生量约为0.37kg/h(0.89t/a)。 夹胶玻璃产线: 项目PVB膜压片过程中,PVB胶片玻璃化温度57℃、软化温度为60~75℃,加热到200~240℃时才会分解。项目使用的PVB膜,预热为70℃,高压釜加热温度为120~150℃,此时PVB胶片还未达到分解温度,因此不会有分解废气产生,但PVB膜中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会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以VOCs计,产生总量约为0.0063kg/h(0.015t/a)。 新增大气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格控制,建设单位应对涂胶、预压等工段进行规范化管理,减少有机废气(VOCs)的无组织排放,在上述中空玻璃涂布、打胶固化工段与夹胶玻璃预热预压、高压釜上方安装不低于90%收集率的废气收集装置,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排放标准限制要求(排放浓度低于80mg/m3,排放速率低于2.0kg/h)。 ③切割下料产生的粉尘 项目切割工序主要在智能节能门窗生产车间内进行,铝合金切割下料会产生粉尘,类比同类及涉及铝材切割项目,切割粉尘产生量约为物料量的0.1%,则本项目产生速率为0.24kg/h,产生量为0.72t/a,本项目的切割设备设施自带有微型吸尘器,切割产生的粉尘通过微型吸尘器收集过滤处理,粉尘去除效率可达70%以上,按70%计,则项目切割粉尘经吸尘器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072kg/h,排放量为0.22t/a。另外,因切割粉尘质量较大,沉降较快,会有部分较大颗粒物随着机械的运动在空气中停留较短时间后沉降于地面,只有部分细小颗粒物经车间门窗外排,逸散率以30%计,则项目切割粉尘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22kg/h,产生量共计0.066t/a。因此经吸尘器处理与车间厂房内自然沉降后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金属颗粒物极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④食堂油烟 项目劳动定员40人,食堂设置1个灶台做饭,热源为液化石油气或电能,属于清洁能源。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1套,净化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的油烟浓度为1.25mg/m3,通过食堂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项目生产员工人数为40人,用水量(含食堂用水)为3.8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的产生量为3.04m3/d,主要污染因子为SS、BOD5、COD、NH3-N等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其中食堂废水需先进入隔油池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处置),进入凯里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废水主为打磨和清洗废水,产生的打磨废水排入旁边的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打磨工序,产生量为6.048m3/d;每日玻璃清洗结束后,强制将清洗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用于打磨用水的补充,产生量为1.512m3/d。 对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循环水池等应进行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规范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建设,地面设施严格防渗、防雨设施,并设置围堰。 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沟。建议企业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将收集的初期雨水用于生产、绿化或洒水降尘等。 环评要求企业设置应急事故池,用于生产废水泄露收集、消防废水收集等。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产生于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动力机械、设备的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声压级在75~80dB(A)之间,项目建成后通过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隔油池、化粪池、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泥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玻璃、铝合金废料以及不合格产品,丁基胶、硅硐胶等废弃包装物,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①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4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d·人计,产生量为40kg/d(12t/a),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厂内环卫工人送至园区垃圾转运站,最终进入凯里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②隔油池、化粪池污泥 项目隔油沉淀池与化粪池处理废水过程中会有污泥产生,产生量约为0.4t/a,清掏后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③沉淀池泥渣 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过程产生的沉淀物,产生量约为8t/a,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含有玻璃碎片、磨石碎屑等,由于回收利用成本比新玻璃冶炼还高,不适用于回收利用,且本项目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运至凯里市炉山循环经济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 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玻璃 切割过程产生的废玻璃,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废,类比同类型项目,废玻璃产量约为加工量的0.5%,产生量约84t/a,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玻璃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用于生产。 ⑤不合格产品 在产品检验过程中会检验出少量的不合格产品,包括玻璃与门窗,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废,类比同类型项目,产品不合格率一般在0.5%以下,本项目按0.5%计,年产生量约为90.78t/a,其中不合格玻璃产品约为83.58t/a,不合格门窗约为7.2t/a(其中包含铝型材制品4.78t/a、玻璃制品2.42t/a),则本项目不合格玻璃制品(包含玻璃加工中产生的不合格玻璃产品与智能节能门窗生产产生的不合格门窗中的玻璃制品)约为86t/a,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玻璃回收企业处置,不合格铝型材制品约为4.78t/a,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处置。 ⑥铝合金废料 包括铝合金切割下料产生的边角料、切割设备收集铝合金粉末以及车间地面沉降铝合金粉末,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总量约8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 ⑦废胶包装物 项目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到硅酮密封胶、丁基胶、夹层玻璃胶,其包装为桶装,内衬包装袋,用完后会产生少量的废胶包装袋与废胶桶,由于其粘了胶,故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 900-041-49,年产生量约为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⑧废活性炭 项目拟采用DY3型活性炭对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吸附治理,该类型活性炭适宜于净化浓度低于1000mg/m3的有机废气(VOCs),吸附能力约为“25kg废气/100kg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 900-041-49,产生量约为2.88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⑨废机油 项目在营运期间,在机械维修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900-214-08产生量约为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影响 项目营运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工程带来的水土流失,主要在项目营运过程中做好“三废”治理,做到污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