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122070 信息分类 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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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不予审批意见的公示(锦屏县金丰生态牧业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不予审批意见的公示(锦屏县金丰生态牧业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1-06 13: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锦屏县金丰生态牧业开发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不予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1620211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3820109、0855-3820021(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C043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真:0855-8220791(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编:556000

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锦屏县金丰生态牧业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锦屏县敦寨镇者屯村北1200米处

贵州省金丰畜牧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永冠至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养猪场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养猪圈舍28000平方米,饲料加工厂房1000平方米,办公宿舍楼600平方米及有机肥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200平方米等;购置安装饲料加工生产等设备3台,自动投料设备40台,养殖污废水综合利用工程年出栏生猪4万头。

《报告书》编制错漏较多,标椎使用错误、保护目标不完善。

地下水现状监测布点不合理,需要补充东南、南侧下游井泉监测。

水平衡不合理,污染源强不清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预测评价结果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