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48629 | 信息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 ,邮编:556000 ,电话:0855-823598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质量信息及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等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州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成立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分管副局长具体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局信息中心作为牵头负责科室,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到科室、到个人,有力推动了全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建章立制,加强督查,推动工作规范开展
修订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制度》、《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调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各县市、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及时解决各科室、直属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培训,强化指导,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各县市、各科室、直属单位学习国家、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通过远程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对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后台管理、州政府网站后台管理、微信公众平台运维进行了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培训交流活动,全州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四)突出重点,回应关切,抓好热点信息公开
在抓好各类环境信息全面公开的同时,以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流域监测断面水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执法、环境违法曝光、重点排污企业名单、环境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污染源环境监管等环境信息为重点,围绕群众关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热点信息,积极抓好各类信息公开。全州环境质量信息除了在生态环境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外,还同时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重点环境信息公开栏目同步发布。累计编发全州环境质量月报12期,季度环境质量月报4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365期。做好公众关切回应工作,通过州生态环境局网站环保信箱,全年累计受理环境投诉案件7件。及时转载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多次组织开展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网上征集等活动。及时受理了依申请公开5件,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及时处理了31起网络热点,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平台,主动公开,增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打造新媒体公开平台。全力打造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网站为第一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在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环境保护信息1385条,定期公布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河流域断面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等环境质量信息,公示州级受理项目建设环评审批文件信息,公开州级环境执法信息。并且加强黔东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黔东南生态环境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分别公开各类环境信息404条、420条、383条。在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州进行“回头看”进行督察期间,会同州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累计报道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696条/次,组织全州各级电视频道累计滚动播出督察进驻公告累计4250次,向社会公示公开群众举报受理清单10条、案件办理清单10条,为迎接督察和开展督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运用主题活动主动公开。全年组织和参与各类主题宣传社会宣传活动30余次,积极营造公众了解、关心、支持、参与环保工作氛围。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中,组织16县市举办了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6.5环境日宣传活动,会同凯里市政府在凯里万博广场开展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州市70余家党、政、企单位共同参加宣传活动,共展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执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辐射科普宣传等宣传展板130块,发放各类环境法制宣传品10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5幅,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工作人员现场提供各类环境法制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疑问,积极引导群众学习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热潮,较好的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共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共筑“大美黔东南”。
(六)利用宣传展板予以公开
在局机关、直属单位办公区域制作20余块展板,将生态环境部门办事程序、工作信息上墙公开。
(七)利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
加强了与黔东南电视台、黔东南日报、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新闻网、黔东南广电网等州级其他主流媒体平台沟通协作,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环境公报、环境执法、环境空气质量等环境信息,累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 |
202(增) |
2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1 |
8(增) |
1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147(增) |
157 | |
行政强制 |
4 |
9(增) |
1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38919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1 |
2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1 |
2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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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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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时效性和针对性需加强,信息公开质量离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部分县市分局信息公开平台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同一条信息需要在不同平台发布,增加了信息公开工作量,信息公开平台有待整合,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