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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现向社会公布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部署安排,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公众政府信息需求,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聚焦职能职责社会关注积极主动公开

围绕职能职责社会关注,以政策文件、环境质量、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污染防治、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态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深入推动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05条,其中环境质量信息408条(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70条,环境质量月报12条,水环境月报12条,监督性监测13条,环境公报1条),行政审批信息434条(受理公示250条,审批前公示143条,审批后公告41条),环境执法信息30条,污染防治信息18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1条,工作动态信息451条,其他信息453

(二)聚焦公民需求保障权益做好依申请公开

    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贯彻于依申请公开始终,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修改完善《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制度》规章制度,畅通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科室、单位及各分局办理流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需求切实依法依规回应公众关切。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年内未收到复议诉讼。

(三)聚焦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政府信息管理的重要作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根本遵循,对照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制度》《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个环节责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权威性和准确度,确保信息公开到位。

(四)聚焦便民查询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多样化

以不断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方式多样化需求,将门户网站作为主阵地,“一网”“两微”作为重要平台,新闻发布会、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环保设施开放等活动为重要补充,多形式搭建公开渠道。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组织开展7轮31次环保设施开放活动,开展社会宣传活动7次。其中,6月份集中开展六五环境日、贵州生态日宣传活动,8月份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政务微信公众号(黔东南生态环境)发布信息1333条;政务微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累计发布信息694条。

(五)聚焦责任清单严格要求确保监督保障到位

成立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明确到科室到单位到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到实处。采取集中培训、个别指导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定期开展读网巡查,依据第三方公司评估结果组织整改,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动接受评议监督,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3

1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所发布的政府信息以文字为主,形式较为单一,不便于公众了解;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够,离公众需要还有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公众关注、社会热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图文、动画、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易读性;二是加强与公众交流互动,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回应公众关切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产生收费行为。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