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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办结公示表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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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办结公示表

填报时间:2017年5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电20170426020B 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北路9号大地广场三楼钻石国际酒吧KTV噪音振动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长期反映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凯里市 噪声 已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超标。 属实 1.执法巡查组持续对经营户进行巡查,确保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2.4月29日11:00,由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同志再次召开调度会,再次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3.4月29日下午4点对黑钻石酒吧负责人进行约谈。

4.4月30日已停业,要求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后才能恢复营业。

5.4月30日此案已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2 电20170426069A 黔东南州凯里市友庄路丰球领地住宅小区楼下成片烧烤夜市油烟乱排,半夜噪音扰民。 凯里市 夜市烧烤油烟 经查实友庄路丰球领地住宅小区楼下楼下有6家烧烤夜市摊,其中有5家已办理营业执照,1家未办;1家已办理卫生许可证,5家未办理。6家油烟经过滤处理后由下水道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 属实 1.执法巡查组持续对经营户进行巡查,确保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2.4月29日11:00,由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同志再次召开调度会,再次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3.4月30日6家烧烤摊点已停业整改,要求改造油烟通道,必须采取高空排放,且超过楼顶1.5米,未达到要求前不得恢复营业。

4.4月30日此案已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3 电20170426038B 黔东南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友庄南路1号丰球领地小区楼下夜市油烟污染。 凯里市 夜市烧烤油烟 经查实友庄路丰球领地住宅小区楼下楼下有6家烧烤夜市摊,其中有5家已办理营业执照,1家未办;1家已办理卫生许可证,5家未办理。6家油烟经过滤处理后由下水道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此案与电20170426069A反映的是同一事) 属实 1.执法巡查组持续对经营户进行巡查,确保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2.4月29日11:00,由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同志再次召开调度会,再次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3.4月30日6家烧烤摊点已停业整改,要求改造油烟通道,必须采取高空排放,且超过楼顶1.5米,未达到要求前不得恢复营业。

4.4月30日此案已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4 电20170427027B 黔东南州凯里市友庄路丰球领地住宅小区楼下成片烧烤夜市油烟乱排,半夜噪音扰民。 凯里市 夜市烧烤油烟 经查实友庄路丰球领地住宅小区楼下楼下有6家烧烤夜市摊,其中有5家已办理营业执照,1家未办;1家已办理卫生许可证,5家未办理。6家油烟经过滤处理后由下水道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此案与电20170426069A反映的是同一事) 属实 1.执法巡查组持续对经营户进行巡查,确保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2.4月29日11:00,由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同志再次召开调度会,再次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3.4月30日6家烧烤摊点已停业整改,要求改造油烟通道,必须采取高空排放,且超过楼顶1.5米,未达到要求前不得恢复营业。

4.4月30日此案已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5 电20170427061B 黔东南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友庄南路1号丰球领地小区楼下夜市油烟污染。 凯里市 夜市烧烤油烟 经查实友庄路丰球领地住宅小区楼下楼下有6家烧烤夜市摊,其中有5家已办理营业执照,1家未办;1家已办理卫生许可证,5家未办理。6家油烟经过滤处理后由下水道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此案与电20170426069A反映的是同一事) 属实 1.执法巡查组持续对经营户进行巡查,确保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2.4月29日11:00,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同志再次召开调度会,再次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3.4月30日6家已停业整改,按要求改造油烟通道,必须采取高空排放,且超过楼顶1.5米,达到要求后才能恢复营业。

4.4月30日此案已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6 电20170428115B 黔东南州凯里市雷山县下郎德村郎德河流,河道上摆烧烤摊,对河流造成污染。 雷山县 水污染 雷山县分管县长带队,由县环保局、县水务局、郎德镇政府、下郎德村两委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实下郎德村铁索桥下游20米河道处有1家烧烤摊点,属无证经营,目前该烧烤摊已拆除。 属实 4月29日,雷山县分管县长带队,由县环保局、县水务局、郎德镇政府、下郎德村两委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4月29日分管县长带队,由郎德镇政府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及村两委开展拆除工作,同时对无证经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目前该烧烤摊已拆除。

4月30日此案已办结。

7 电20170428007B 黔东南台江县革一乡卫生差。 台江县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经核实,污水乱排店面有2家、不规范排放油烟店面有4家、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店面有10家、建筑材料乱堆乱放8家。 属实 台江县委书记、县长于4月29日13时作出批示,县迎检办于4月29日13时30分将案件转办文件送达责任单位革一镇。革一镇下午2点迅速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革一镇落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任务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了整改工作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完成时限:5月2日前)。

1.针对污水乱排、占道经营等问题送达《限时整改通知书》24份,4月30日16时完成了镇区内所有道路的清扫和冲洗,污水乱倒、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问题整改。彻底整治街面卫生。出动干部、聘请民工共140余人次集中清理打扫街面和清理河沟白色垃圾,并对街面保洁模式由“1天两次集中清扫”调整为“集中清扫+全天保洁”,更换和增设垃圾桶50个;

2.油烟问题整改情况:责令存在油烟不规范排放的店面将厨具移至门面内摆放操作,产生的油烟统一收集,并将收集到的废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由农户运走做为猪饲料。

3.大力整治沿路和村寨环境。采取干部巡查清理、动员群众自行清扫、陈旧垃圾承包到人等方式,全面整治了镇内各条道路、各个村寨的环境卫生。共清理路旁垃圾0.5吨、村寨生活垃圾4.5吨、陈旧垃圾10余吨,全部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

4.加大宣传。召开村(组)卫生整治动员会10场次,印发《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300余份,张贴《环境卫生整治公告》76份,悬挂宣传标语48条。经宣传发动,整治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主动参与卫生整治的群众达600余人次。

5.长效措施:加大政府的专项经费投入,引入市场机制,争取垃圾收集转运采取公司化运作,实现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常态化保持。大力推进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

5月2日此案已办结。

8 电20170428047B 黔东南州黎平县肇兴夜市油烟污染 黎平县 油烟污染 4月29日21点由肇兴管委会牵头,肇兴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参与,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整治,经查实肇兴镇共有18家夜市烧烤摊点,其中有8家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无证10家。 属实 1、2017年4月29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文远同志在县迎检办召开肇兴侗寨油烟污染案件办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会议确定由肇兴管委会牵头,肇兴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参与,组成工作组对肇兴夜市油烟污染问题调查整治。

2、4月29日肇兴景区管委会、肇兴镇人民政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时间、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

2、4月29日21时肇兴景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市监局和肇兴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肇兴侗寨调查核实。经查,肇兴侗寨共有18家夜市烧烤摊点,其中有8家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无证10家,这18家均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现场工作组下了停业整治通知8份,取缔通知10份。对有证夜市烧烤摊点责令停业整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没有安装完成前一律不得营业。对无证的夜市烧烤摊点进行关停取缔处理,拆除夜市摊点。

3、肇兴景区管委会、肇兴镇政府对夜市烧烤摊点进行划行规市,统一集中到井波市场至智团鼓楼一带经营,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4、5月2日19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肇兴管委会、肇兴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综合执法组开展监督巡查,督促各摊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违规行为。

5月2日,此案办结。

9 电20170428003A 一.黔东南州凯里市龙场镇鼎坚混凝土有限公司废气、粉尘污染。

二.黔东南州凯里市炉山镇鑫泰溶料有限公司废气、粉尘污染。

凯里市 大气污染 针对凯里市龙场镇鼎坚混凝土有限公司废气、粉尘污染2017年4月29日,龙场镇、市环保局等单位联合开展调查,经核实,该企业存在物料堆放、加料环节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具备监测条件,开展现场监测。

针对凯里鑫泰熔料有限公司废气粉尘污染,2017年4月29日,由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凯里市环保局、凯里市工信局分别派员开展联合调查,经核实,该企业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因炉窑已熄火,不具备监测条件,因此未开展监测。

属实 一、凯里市龙场镇鼎坚混凝土有限公司废气、粉尘污染。

1、2017年4月29日凯里市接到关于凯里市龙场镇鼎坚混凝土有限公司废气、粉尘污染的投诉,凯里市分管领导于当日组织召开会议,明确龙场镇、市环保局委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为配合单位,对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拟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原料堆场重新建设;购买漏灰环节配件、对除尘器进行改进);

2、针对有粉尘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于4月2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凯环责改字[2017]16号,责令停产整改;

3、2017年4月30日,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固定源废气监测达标,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达标。4、2017年4月30日,因原料堆放场、回转窑口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生产过程中粉尘无组织向外排放,市环保局下达立案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凯环罚(告)字[2017]8号,处罚金额3万;

4、2017年4月30日,企业主动停产,对布袋除尘设施进行更换整改。

二、凯里鑫泰熔料有限公司废气粉尘污染。

1、2017年4月29日,凯里市接到关于凯里鑫泰熔料有限公司废气粉尘污染的投诉,凯里市分管领导于当日组织召开会议,会议明确责任炉山工业园区、凯里市环保局为牵头单位,拟定整改方案,(要求对物料堆放、加料环节采取加盖蓬布措施进行整改);

2、针对该厂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生产过程中回转窑烘干环节和2号提升机粉尘无组织向外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于4月2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凯环责改字[2017]17号,责令停产整改;

3、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30日下达立案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凯环罚(告)字[2017]7号,拟处罚金额3万;4、2017年4月29日,企业已经停产按要求正在进行整改。

5月2日,此案已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10 电20170429047 凯里市的饮用水源:鸭塘镇中坝村五组菩萨寨,水厂周边下游有农家乐、烧烤店,造成水污染。餐饮垃圾乱扔,破坏环境。为应付检查,现在进行强拆。 凯里市 垃圾和水污染 2017年4月30日,由鸭塘街道、水务局牵头,市执法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调查。经核实,1、群众举报的农家乐、烧烤店位于普舍寨水源点下游300多米外,不属于水源地保护范围(不属实);2、存在农家乐、烧烤店,餐饮垃圾乱扔现象(属实);3、并未应付检查进行强拆(不属实)。 属实 1.2017年4月30日,凯里市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会议,明确鸭塘街道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责任单位,现场办公并开展调查。

2.2017年4月30日,市水务局、市场监督局、市执法局根据职能职责下达执法文书24份,取缔17家,责令7家农家乐、烧烤店停业整顿。

3.2017年4月30,普舍寨农家乐已落实停业整改。

此案已于5月3日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11 电20170429048 凯里市鸭塘镇中坝村五组菩萨寨,饮用水源因农家乐的开设而受到污染。 凯里市 垃圾和水污染 2017年4月30日,由鸭塘街道、水务局牵头,市执法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调查。经核实,1、群众举报的农家乐、烧烤店位于普舍寨水源点下游300多米外,不属于水源地保护范围(不属实);2、存在农家乐、烧烤店,餐饮垃圾乱扔现象(属实)。

(本案与“电20170429047”)为同一问题

属实 1.2017年4月30日,凯里市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会议,明确鸭塘街道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责任单位,现场办公并开展调查。

2.2017年4月30日,市水务局、市场监督局、市执法局根据职能职责下达执法文书24份,取缔17家,责令7家农家乐、烧烤店停业整顿。

3.2017年4月30,普舍寨农家乐已落实停业整改。

此案已于5月3日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12 电20170429056 黔东南州的凯里市鸭塘镇中坝村五组,多家农家乐烧烤污染用水,旁边菩萨寨水厂,垃圾油污排入。 凯里市 垃圾和水污染 2017年4月30日,由鸭塘街道、水务局牵头,市执法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调查。经核实,1、群众举报的农家乐、烧烤店位于普舍寨水源点下游300多米外,不属于水源地保护范围(不属实);2、存在农家乐、烧烤店,餐饮垃圾乱扔现象(属实)。

(本案与“电20170429047”)为同一问题

属实 1.2017年4月30日,凯里市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会议,明确鸭塘街道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责任单位,现场办公并开展调查。

2.2017年4月30日,市水务局、市场监督局、市执法局根据职能职责下达执法文书24份,取缔17家,责令7家农家乐、烧烤店停业整顿。

3.2017年4月30,普舍寨农家乐已落实停业整改。

此案已于5月3日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
13 电201705020103 黔东南州雷山县木鼓广场附近商住楼2楼毅乐会KTV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雷山县 噪声污染 雷山县政府组织县文体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调查,经查实该酒吧属于无照经营。 属实 1.2017年5月2日,雷山县政府组织县文体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调查,经查实该酒吧属于无照经营。

2.2017年5月3日,雷山县分管县长带队,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县文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队等相关部门立即下达责令关停决定(雷文广联发[2017]2号),目前该酒吧已关停。

本案已于5月3日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县长进行提醒谈话
14 电20170430085 镇远县和平村道路两旁噪音扰民,城建、公安、环保部门之间存在推诿,一直没有相关部门来解决。 镇远县 噪声污染 1.住建、环保、公安、市政等部门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准确,县级各部门换届后新上任领导班子对部门职能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清,造成民众反应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出现推诿现象。 2.成立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市政、市场监管、消防、文广、环保等部门组成专项联合执法整治组,上门对和平村道路两旁商铺店主进行警示教育和书面下达《关于严厉打击县城区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同时,以镇远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县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通告》在县电视台广泛宣传;对存在使用音响或扩音设备的商铺责令立即整改。 属实 1.镇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明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公安、市政、市场监管、消防、文广、环保等部门配合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联合执法整治工作。

2.县政府办副主任李立军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邰文福分别于5月1日上午和下午组织县公安、市政、市场监管、消防、文广、环保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措施。5月3日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环保案件督查组组长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环保案件督查组副组长召集县环保案件督查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措施。

3.组成专项联合执法整治组对和平村道路两旁所有商铺书面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县城区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同时在县电视台广泛宣传,并每天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整治。

4.5月2日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对县公安局局长张友军、县环保局原局长吴必荣、县环保局副局长梁发荣、县住建局副局长杨俊峰四人进行了示警谈话,被约谈同志态度良好,表示立即整改。

5.5月2日晚上10:30和5月3日上午,县政府办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严俊(联系公安部门)组织专项联合执法整治组对和平村附近所有商铺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喇叭发出噪声进行促销的行为。

该案已于5月3日办结。

1.5月2日晚,镇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万木莲同志对县公安局局长张友军、县环保局原局长吴必荣、县环保局副局长梁发荣、县住建局副局长杨俊峰四人进行了示警谈话。2.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县长进行提醒谈话
15 *信20170430004 黔东南州从江县丙妹镇铂宫国际会所KTV在商住楼内经营,担心该会所正式营业后噪声扰民,该会所可能没有环保消防等手续。 从江县 噪声污染 经查实,从江县铂宫娱乐会所租用从江县岜沙大酒店有限公司瑞金大厦负一楼作为项目建设场所,位于从江县丙妹镇北上新区,于2016年8月份开始进行装修,租赁合同显示的面积为1550平方米,核查时正在装修,已在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丙妹分局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尚未营业,无消防手续,2016年10月28日被从江县消防大队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装修,项目所在楼层规划为商业用途(住建局5月2日更正);铂宫娱乐会所被消防大队处罚后仍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属实 1.根据从江县委书记、县长指示精神,分管副县长于5月1日上午9时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会议,责成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消防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工信和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对从江县铂宫娱乐会所开展调查整治。

2.从江县消防大队在2016年10月28日检查时发现该会所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开工,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装修,并处罚4万元(从公(消)行罚决字[2016]0025号)。处罚后该会所仍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

3.5月1日,从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铂宫娱乐会所停止相关筹备活动(从文体广电旅通[2017]11号)。

4.5月1日,从江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从环责改字[2017]5号),责令铂宫娱乐会所立即停止建设。

5.5月2日,从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房开商和铂宫娱乐会所负责人,要求于5月4日前提交整改计划。

6.5月3日,从江县环境保护局对铂宫娱乐会所立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从环罚告字〔2017〕4号),拟处罚10万元。

该案已于5月3日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县长进行提醒谈话
16 电20170430030 黔东南州从江县丙妹镇铂宫国际会所噪声污染,担心开业后噪声更大。 从江县 噪声污染 经查实,从江县铂宫娱乐会所租用从江县岜沙大酒店有限公司瑞金大厦负一楼作为项目建设场所,位于从江县丙妹镇北上新区,于2016年8月份开始进行装修,租赁合同显示的面积为1550平方米,核查时正在装修,已在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丙妹分局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尚未营业,无消防手续,2016年10月28日被从江县消防大队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装修,项目所在楼层规划为商业用途(住建局5月2日更正);铂宫娱乐会所被消防大队处罚后仍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属实 1.根据从江县委书记、县长指示精神,分管副县长于5月1日上午9时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会议,责成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消防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工信和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对从江县铂宫娱乐会所开展调查整治。

2.从江县消防大队在2016年10月28日检查时发现该会所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开工,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装修,并处罚4万元(从公(消)行罚决字[2016]0025号)。处罚后该会所仍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

3.5月1日,从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铂宫娱乐会所停止相关筹备活动(从文体广电旅通[2017]11号)。

4.5月1日,从江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从环责改字[2017]5号),责令铂宫娱乐会所立即停止建设。

5.5月2日,从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房开商和铂宫娱乐会所负责人,要求于5月4日前提交整改计划。

6.5月3日,从江县环境保护局对铂宫娱乐会所立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从环罚告字〔2017〕4号),拟处罚10万元。

该案已于5月3日办结。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县长进行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