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的督察意见中指出:贵州省存在“《十二五”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差,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滞后,导致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问题。根据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省、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施秉县于2017年12月5日印发了《中共施秉县委施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秉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施党通〔2017〕13号),明确了“在2017年12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施秉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和施秉县牛大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
2018年9月29日,州整改办督察督办组对施秉县现场督查时,发现施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仅开展了主体工程基础绑扎钢筋和支模,未完成浇筑;牛大场镇污水处理设施仅正在场平和基础开挖。施秉县人民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重视不够、统筹推进不力,致使两个污水厂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