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3、65、70、93、101、113、115、116、135、150、154、162号(对应州级整改方案)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55-8360270;地址: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新村大坳公路东侧黔东南州环保业务监测执法业务办公楼。
附件: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6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7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9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5: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0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6: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7: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8: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9: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3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10: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5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1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5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1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6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